吴亮律师
楼下商铺一般不能开餐饮,需视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定。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这是为了保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不受油烟、噪音等污染影响。
提醒:如果发现楼下商铺擅自开设餐饮店并排放油烟、产生噪音等,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应及时向环保、城管等部门投诉,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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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商铺位于居民住宅楼内或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时:
* 应明确告知商铺经营者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其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 如发现其擅自开设,应及时向环保、城管等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2. 当商铺位于商住综合楼内但与居住层不相邻的商业楼层时:
* 应查询当地政府规划要求,了解该商业楼层是否允许开设餐饮店。
* 如允许开设,应要求商铺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
* 如发现其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同样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3.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优先考虑居民的利益和生活环境不受影响。如商铺开设餐饮店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