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同居期间谁买的房就归谁,但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是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同居期间为实现共同生活目的,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同居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对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另一方要求分割的,应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结合财产的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分配。3、同居期间,由其中一方带来的财产,如“陪嫁”、“彩礼”等,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应将该部分财产返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同居后的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是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不能确定的按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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